城市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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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与环境学院2014年申报省级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城市与环境学院2014年申报省级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推荐申报2014年陕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现制定城市与环境学院2014年申报省级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申报省级创新计划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组织与指导。学生若有异议,由学院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仲裁和解释,并将仲裁意见报送学校审议。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资格审核、信息核实、材料整理等相关工作。评审组织工作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接受学校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

       二、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要求

       1.申请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学生在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创业实践浓厚兴趣驱动下,导师指导自主选题、自我设计、自主实验、自我实践、自主管理的研究实践项目。

       2.申请立项的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实用性、创新性、先进性、可操作性等特点。

       3.申报省级创新计划项目的类型及负责人,须与前期培育阶段校级项目一致。

       4.项目实施期限为1-2年,项目负责人须在本科阶段毕业前完成结题验收。

       5.团队研究项目参与者不超过3人(含项目负责人),主持或参与项目的学生限一项,且不允许项目间交叉申报。

       6.每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限1人,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四、申报对象

       1.已获得2014年西北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的项目;

       2.项目负责人限定在 2011级、2012级在校本科生,项目参与成员为2011级、2012级、2013级在校本科生。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1.项目申报者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写《陕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创业实践项目除填写以上项目申请表,还须提交商业策划书。

       2.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4月21日10:00前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二层212房间)。

       六、项目评审及上报

       1.学院将于2014年4月24日9:00在院二层会议室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每个项目PPT汇报5分钟,专家质询3分钟。

       2.专家组成员包括学校教学督导组成员1人,各系推荐评委1人,并由教学秘书担任评审秘书。

       3.专家评审结果将于2014年4月25日—27日在院二层橱窗公示。

       4.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按照学校分配给我院的项目限额,根据排序择优选项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