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环境学院

通知公告
城市与环境学院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以及《西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西大教〔20181号),为做好我院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次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免名额和推免类型

各类型推免名额如下:       

1、普通推免名额

类型

名额

学校划拨名额

候补名额

普通推免名额

城乡规划

3

2

地理信息科学

2

2

环境工程

2

2

环境科学

3

2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2

2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2

2

2、研究生支教团名额

学生自愿申报,学院审查、推荐,学校组织遴选并确定推免资格。

3、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

接收学校

接收院系及专业

名额

可报考本科专业

备注

陕西师范大学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人文地理专业

1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二、推免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推免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模范遵守法纪校规,诚实守信,学风端正,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国家人才培养基地专业学生其前三学年学习成绩排名须在本专业2/3以内(含2/3,其他专业学生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学习成绩排名须在本专业2/5以内(含2/5),且无不及格科目(补考或重修通过认定为及格)。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并获得本校本学科两名以上正高职称教师的写实推荐(手写体推荐信)。推荐专家应给受推荐学生讲授过课程,或指导过受推荐学生参与其个人研究课题,或指导过实验、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

5.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参加权威机构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取得相应成绩或等级(TOEFL成绩≥80分(两年有效),或GRE成绩≥1000分(五年有效),或雅思≥5.5分(两年有效));小语种学生应通过相应的国家外语等级考试。

(二)推免生破格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可申请破格推荐,不受所在院系综合排名限制。破格学生不占用本院系推免指标,其免试资格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申报破格推荐的学生除满足上述1-5条之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西北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推动计划”A类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大赛)以及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个人竞赛最高奖项获得者,团体(获奖人数3人以上)竞赛最高奖项前2名获奖者。

2.主持并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研究须达到相应的成果要求(论文发表/授权专利的第一作者为主持人;若主持人为第二作者,则指导教师须为第一作者),且结题被评为“优秀”项目者。

3.具有特殊培养潜质,且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文科须为核心期刊及以上第一作者,理工科须为权威期刊第一作者,或作为国家发明专利权的第一完成人。

4.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复学后目前为我校2018届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者。

同时,破格推荐的学生原则上必须报考西北大学,并获得本校本学科三名以上正高职称教师的写实推荐(手写体推荐信)。

成果认定说明:(1)论文、专利、奖励等成果须以西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在申请推免资格当年831日之前正式发表或获得者;(2)期刊等级的认定根据《西北大学权威期刊与核心期刊目录》(校发[2007]科字2号)和《西北大学优秀学术期刊认定目录(人文社科类)》(西大社科[2014]1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增刊、特刊、汇编以及会议论文集均不予认定,录用通知不予认定,具有DOI号认定的论文录用通知予以认定。

学校将加强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三)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工作

申报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项目推免生,除满足推免生基本条件中1245等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国家人才培养基地专业学生其前三学年学习成绩排名须在本专业2/3以内(含2/3,其他专业学生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1/2以内(含1/2),且无不及格科目(补考或重修通过认定为及格)。

2.本科期间在学校或院(系)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并取得一定工作成绩;热心公益,拥有一定的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经历(中共党员、获市级以上表彰者优先)。

3.语言表达能力良好,热爱并能胜任到西部贫困地区开展支教(服务)工作,且必须服从全国项目办分配。

4.研究生支教团项目推免生必须报考西北大学。

(四)综合素质考核与成绩核算

1.全面考核学生综合素质

综合面试环节:学院首先根据推荐条件及已修课程平均成绩确定初选学生名单,然后组织学科教授或导师组成的专家组对学生进行综合面试。

创新素质奖励分:主要针对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学术竞赛、参与科学研究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以及在其他课外学习活动中取得明显成绩或获得相应表彰、由学校予以认可的素质考核分值。各院系应根据《西北大学推免生创新素质奖励加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理考核。

2.科学核算综合考核成绩

遴选推免生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综合考核成绩,并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名单。

综合考核成绩=已修课程平均成绩×70%+综合面试×25%+创新素质奖励分(≤5)。

全校性选修课程、辅修专业课程不计入已修课程成绩。各院系应严格按照该核算办法,认真、科学核算学生综合考核成绩。其中学生创新素质奖励分按一定的权重计入学生综合排名成绩中,具体权重比率值院系依据学科特点和学生创新综合加分值核定,但最大值不能超过5%

三、推免工作组织与领导

1.推免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与监察部门监督。学院严格按照《西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西大教〔20181号)第十一条要求,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组织与指导。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李同昇(组长)、张卫锋(副组长)、李书恒、宋进喜、田怡、王莺莺、陈海、张世强、蒋晓辉、王俊、刘康、权东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李书恒(组长)、田怡(副组长)、惠怡安、卫凌月、张超。

学生若有异议,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仲裁和解释,并将仲裁意见报送学校审议。

2.学院对学生的申请资格、成果与获奖证书及其他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学生的相关申报信息汇总整理后张榜公布。

四、推免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910日之前:成立城市与环境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拟定免试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2.911-912日:组织学生自主申报,督促学生认真填写《西北大学推荐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提交有关成果与奖励证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3.913-914日:组织初选学生名单进行综合面试。推免工作小组核算综合考核成绩,严格按照学校划拨指标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将拟推荐学生的基本信息汇总整理后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并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

、注意事项

1.推免工作中凡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学校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分。

2.应届毕业生在全校组织开展推荐工作阶段,不得办理出国成绩或学历学位证明。

3.从学校公示推免生名单之日直至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名单期间,学生可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放弃推免资格,申请书须由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放弃名额由公示名单中候补学生依次递补。

4.推免生一旦被录取,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放弃推免资格。否则,学校将在该生个人档案中注明不诚信记录并函告其被录用的国内外院校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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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