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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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陕西省地质调查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


13日上午,我校与陕西省地质调查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长安校区举行。陕西省地质调查院党委书记、院长洪增林,副院长黄建军,我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常江出席仪式。陕西省地质调查院相关部门和下属业务单位负责人,我校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科技处、城市与环境学院、地质学系相关负责人及师生代表参加会议。仪式由城市与环境学院党委负责人主持。

黄建军、常江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本着“优势互补、共建双赢”的原则,打造科研命运共同体,建立成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关系,立足各自定位,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在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建立有影响力的研究团队和合作创新模式,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

黄建军在讲话中介绍,陕西省地质调查院是2010年组建的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承担全省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主要开展基础地质调查,矿产地质调查,环境地质调查,国土空间规划,前沿性、基础性地质研究以及与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相关的应用研究等业务。双方建立和加大协作力度、互通有无,将为全力打造新型校院关系,服务全省“三个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常江在讲话中回顾了我校117年来的办学历史,并对陕西省地质调查院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讲到,我校相关院系与陕西省地质调查院在研究领域、业务方向上存在很多相似之处,也具有很大的互补性,双方有巨大的合作潜力和广阔的合作前景,也具有非常良好的合作基础,学校将以此次合作为新起点,抓住机遇,协同创新,推进大科学计划,不断提升学校地球科学的科研水平,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本次与陕西省地质调查院签订合作协议,将有力助推我校地球学科与生态保护等学科领域迈上新台阶。

签约仪式结束后,洪增林为我校师生作了题为《卫星遥感技术综合应用》的学术报告,学术报告由城市与环境学院王宁练教授主持。(文/段东园 /马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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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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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质调查院党委书记、院长洪增林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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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质调查院副院长黄建军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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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常江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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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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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