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通过结题验收
由我院李同昇教授牵头,西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陕西测绘局等单位历时两年多共同完成的“陕西省主体功能区划分及规划编制”课题,于2010年10月中旬通过了省发改委组织的最终鉴定和验收。该项成果由《陕西省主体功能区划》、《陕西省主体功能区划分指标评价及方案说明》、《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三部分构成。其中,《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已报送国家发改委审定,最终将由省人民政府作为地方法规正式颁布实施。
《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完成国家部署,服务陕西发展”为核心目标,综合评价了陕西国土空间,划分了全省主体功能区域,确定了不同类型主体功能区的发展方向,编制了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方案,并与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进行了协调。《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基本依据,是科学开发国土空间的行动纲领和远景蓝图,是我省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的空间规划。
结题验收意见认为:《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调研工作深入扎实,资料翔实可靠,规划目标明确,规划依据充分,规划原则正确,研究方法科学,技术流程规范,规划方案切实可行,规划成果丰富多样,图件精美规范,是一个高质量高水平的国土空间规划。
承担和完成“陕西省主体功能区划分及规划编制”课题,是我校联合在陕单位服务地方重大发展任务和战略决策的一次成功实践,也是我校地理学“任务带学科”的一次重要探索和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