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前身是陕西省环境保护研究所,成立于1978年,是陕西省专门从事环境科学研究、环境规划、环保科技示范和技术推广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具有较强的环保科技能力和较高的学术地位,经陕西省政府批准,成为陕西“循环经济工程技术院”发起单位和副院长、副理事长单位以及“三秦学者”的聘任单位。
我院博士后创新基地,2014年11月由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为了加大技术攻关力度,破解污染防治难题,攻克我省热点环境问题,现招收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2015年博士后招收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条件
(一)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二) 能够全脱产进行博士后科研工作。
(三) 申请到我院做博士后的人员,在业务上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
1、攻博期间,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
2、被国际三大文献检索系统(SCI、 EI、 ISTP)收录的论文1篇。
3、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某项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并有佐证材料。
4、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过国家重大的研究课题,并有材料证明已取得重要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5、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并有材料证明已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取得国家发明专利。
6、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过省、部级三等以上奖励。
7、攻博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
二、研究方向
(一)环境规划战略、环境经济政策、环境标准研究。
(二)工业特征污染防治及清洁生产技术研究。
(三)污水净化处理、中水利用与污泥处置技术研究。
(四)大气污染净化处理技术研究。
(五)污染物在环境中迁移转化规律及环境与健康研究。
(六)生态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技术研究。
三、招收人数及在站时间
每年招收博士后人员6人,工作期限为2-3年。
四、在站待遇
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工资待遇参照省人社厅核定的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定额,薪酬8-10万元。根据项目需要,提供良好的科研工作环境和丰富的国内、国外学术交流机会。
五、招收程序
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经创新基地合作导师初试通过后,报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再经院技术委员会考核合格后,报陕西省博管会审批。
六、申请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可从陕西博士后网站下载);
2、两位本学科领域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3、本人简历(含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研究成果等);
4、身份证件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明、博士学位论文;
6、身体健康证明;
7、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 雁、盛 耘
联系电话:029-85365383 029-85365559
地 址:西安市长安北路49号
邮 编:710061